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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现在外地工作,而且以后也不回青岛工作和定居了,请问原来存的公积金如何办理转移或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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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一、如你是农业户口,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办理的材料均交给原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二、非农业户口辞职到外地的,还可对照以下几种情况办理:1、职工户口迁出本市,调入到本市以外城市工作的,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原件、调入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及相关凭证后,可采用携带自己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将其转账到调入单位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以汇兑方式办理转账手续的,还需提供调入单位所在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确认单。 2、职工户口不迁出本市或职工户口是非本市辖区户口的,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调入到本市以外城市工作的,需提供调入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调入单位所在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确认单及相关凭证后,可采用汇兑或职工自己携带的方式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账到调入单位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 3、职工户口迁出本市或职工户口是非本市辖区户口的,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本市以外城市暂时没有工作单位的,应按规定办理封存或封管。以上办理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均交给原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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