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青岛购买住房,现在还没有投公积金。想投满6个月之后再购买,也不是很着急。双方已婚都是非山东户口,名下无房产。这个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之后停止缴纳,还是有什么期限一直缴纳到何时?如果不在山东购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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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者。按合同约定,在借款期间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心有权解除合同或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借款方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及其他相关费用。2.申请提取你在青岛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符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提取条件请查阅如下链接:http:www.qdgjj.comindex.php?a=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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