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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创捷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原联丰表壳厂)在2011年8月至2016年7月期间未按规定帮缴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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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8 热心网友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若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请到您单位所在辖区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宝安管理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递交投诉材料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投诉情况后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应递交的材料为:在职期间的劳动合同、有效的工资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无联名卡可不提供),所有材料请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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