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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档案户口已经转移到天津 我在北京的公积金可取否?

我2在北京市 工作一年多 ,原单位给我交纳了公积金(一共一万元)。今年我的档案户口已经转移到天津 天津大学(我现在扎起天津大学读博士)。 我想把公积金取出,作为生活开支,租房等。不知可取出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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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 热心网友

    1、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发票或者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 2、由于发票管理的地域性,职工在外省市租赁房屋,取得外省市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后,应首先持发票到当地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出具证明该发票真实有效的证明。职工因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租房自住申请在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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