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杭州萧山区的户口,在2014年在杭州萧山城区买房,2016年时,把2014年买的房卖了,在杭州萧山城区另买一楼盘房子,共计贷款两次,都是商业贷款,那是我在婚前买的房。
2016年,我结婚了,我老公户口在杭州西湖区,名下从未买过房和贷过款,现在我们名下只有2016年买的那一套房子,请问我们现在能用我老公杭州西湖区的公积金贷款在杭州西湖区买房吗?我听说现在有限贷政策,贷过两次就不能贷了,可是我是杭州萧山区的,我婚前贷过款,我老公从没贷过,我们名下也只有一套房,请问还可以买房并且用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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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0]232号规定,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你家庭已有两次商业贷款记录,因此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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