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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乌鲁木齐公积金货款应属于第几次,如何使用

婚前老公使用公积金购买了一套房子,婚后提前还贷,用了我的一部分公积金一起还清货款,现在再购买一套房子,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是否可将我们双方帐户中的全额做为二次贷款首付款支付?如果不行,使用商业贷款,如何结合使用公积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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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1 热心网友

    你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账户资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如果支取后仍需办公积金贷款,则支取时申请人应至少留存六个月的公积金月缴存额,如果你不打算贷款,则可以支取公积金全额支付首付款。如果你办贷款则属于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根据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次使用规定,你前一次的公积金贷款在还款过程中如果没有出现过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的逾期还款行为,你就可以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不低于总房价的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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