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房产网 > 中山房产问答 > 中山贷款 > 中山首付月供 > 二次提取中山公积金首付款

二次提取中山公积金首付款

本人是纯商业贷款,贷款放款日是2016年,也于2016年11月提取过一次首期款,是否符合可以提取两次首付款的要求?目前公积金尚有余额,如果符合要求,是否可以立即办第二次的首付款提取?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贷款放款日(以借款凭证放款日期为准)为2013年8月1日(含)后,如在2016年9月28日前已提取过一次首期款的,可提取两次首付款。最迟可在该笔贷款结清之日起三年内取最后一次,两次提取总额不超过首付款金额。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