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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湖南长沙2016年5月,长沙某楼盘置业顾问宣传买房可以得到芙蓉区政府发.

2016年5月,长沙某楼盘置业顾问宣传买房可以得到芙蓉区政府发放的精装修补贴,5月13日我交纳1万定金,并和开发商签订楼宇认购书,协议中规定5月17日前支付首付并签署《商品房卖卖合同》,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购买该房屋,所付款项不予退还。5月17日,我如约到售楼部交齐首付(有发票为证),但是销售借口合同未打印不提供合同给我现场签约,拖到5月19日才与我签订购房合同,办理网签。2016年8月,置业顾问还通知我去芙蓉区政府政务中心提交购房资料,以申请购房补贴。2017年8月,补贴开始发放,我意外得知我的补贴被取消,去售楼部询问原因,他们才拿出一份政府发布的关于精装补贴的通知(2015年8月27日发布),上面规定补贴对象为网签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18日的个人购房者。由于签合同,录网签的时间被推迟到2016年5月19日才完成,所以我的补贴被取消了。 由于甲方未按照认购书的协议及时给我签合同,导致了我的补贴被取消。现在甲方不承认是他们的原因导致合同推迟签订,我能不能起诉他们,并要求补偿我的精装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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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0 热心网友

    这种情况一般是谁的过错谁的责任!您好,收集证据,依法起诉维权,把当时的认购书,购房合同以及相关录音录像证据等都进行详细准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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