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在农村因为拆迁。当时老人还在世。两年后老人病故。未立遗嘱。宅基证写的是老人的名字
在农村因为拆迁。当时老人还在世。两年后老人病故。未立遗嘱。宅基证写的是老人的名字。现在回迁房刚交工。两位老人一直跟随我们善养至过世。老人的另三个子女 其中一个户口一直在外地。几十年也未回来看过老人几次。另外二人也早已成家。也并没有怎样善养老人。现在它们三家要连合起来要分我们的家产。虽然宅基证上写的是老人我奶奶的名字。老人在世时曾不止一次说过。自己不在了家里的一切都留给我。它们凭什么来要。可只是口头说过 也是我们大意把它们想的太好了。老人不在了我们还是亲人。并没有让老人立遗嘱可是房子是我父与我一背子的心血。父亲因为这个家日夜操劳 以至年仅五十就早早离世。这 一切的一切都是拆迁惹的祸。万万没有想到。从拆迁至今已五年多了。老人离世也两年多。现在它们连合起来打着以亲情为重的幌子要来告我母亲。来分我们的房。我该怎么办。我真的咽不下这口气。父亲早早过世。我母亲与我接下善养老人的义务。尽心尽力 关心爱护两位老人。直至老人离世。我恨。老人需要人养时它们在哪。老人不在了。房子拆迁了。有利可图了就不远千里的来了。它们现在要起诉我们了。我该怎么办。 有时我也真想大不了跟它们以命博命。拼个鱼死网破。我真的
全部1个回答
-
您尽了大部分赡养义务有权多分财产,具体起诉时可提出请求。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相关问题
-
因为我外婆以前立的老遗嘱把房子留给我哥哥现在房子要拆迁旧遗嘱是否还有效?因为外婆与我哥发生纠纷想要修改遗嘱而老遗嘱与房产证都在我哥...
答: 你好,可以签定夫妻财产约定。就可以明确房产的归属。根据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夫妻除有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外,还有约定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
-
我的大姑姑和小姑姑要求我把拆迁的后的赔偿款和房子与他们均分。1房子是我爷爷奶奶共同财产2爷爷没留遗嘱3房子我已经重新建造并且比原来...
答: 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
-
我母亲老房子拆迁了,他有两个子女,她老人家的财产可以自己做主吗?偷偷地立了遗嘱有没有法律效果
答: 如果没有遗嘱,被继承人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按《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按照下列方法继承: 【一】首先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
-
父母30多年前分给我的房子没有书面遗嘱而且我已经重新过了以前的房子只剩两面墙了‚其余的两面承重墙和房顶地面都是我砌的.现在要拆迁了...
答: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可以立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你...
-
我父亲临终前给我留了一份遗嘱:等我们那边过个3,4年拆迁,拆迁后留我一套楼。遗嘱到那时还有效吗?
答: 遗嘱中没有明确是由一个人继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
我们现面临拆迁我爸想把属于他那部分房产赠送给我(老妈已去世他们没有做任何的财产公证)请问需要其他几位子女签字吗?如有两位邻居在我爸...
答: 婚前财产公证范围的财产按公证该归谁就归谁.婚后的存款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对等分割.房子男方父母买看登记谁的名字,如果登记父母名就是人家父母的你们没有权利分.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