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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二套房淮南公积金贷款

本人已在淮南公积金贷款(未还完)购买一套住房,房子是本人婚前购买且房产证上写单独多有现在我已结婚并且想跟妻子在合肥购买一套住房,请问我跟妻子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如果不能贷款,可是我在《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七次会议研究决定)和《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有关政策的实施细则》(2015年4月1日实施)中都提到关于住房面积和贷款次数——取消购房贷款面积限制和贷款次数限制,请问这句话应该怎么理解,是否应该理解成只要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再第一次住房公积金未还完的情况下进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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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借款人家庭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是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有关政策的实施细则》中有关“取消贷款次数限制”的政策调整,是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出的,是对以往政策中“限二、禁三”的调整,即借款人家庭将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再上浮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都按照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及利率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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