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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判决后的后续问题我是北京石景山区

法院判决完了,老人遗产房屋5个人平分,每个人20%产权,由于继承人之间关系不融洽,房屋无法协商出售在分钱。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并且没有任何人上诉。 我有以下几个问题: 1,我能否在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后,跟其他继承人协商不同的法院判决份额,比如继承人中有人愿意把他的份额给我,不按照民事判决书的判决执行是否可以? 2,如果我愿意用金钱补偿的方式,补偿给我份额的继承人,但我又想保护自己的权益,不会因为给了钱以后又拿不到份额,是否可以去公证处公证? 3,如果拿了我钱的继承人跟我去公证处公证后,又把他的份额卖给别的继承人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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