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产网 > 西安房产问答 > 西安其他 > 西安法律纠纷 > 遗产继承、赡养问题我是陕西西安

遗产继承、赡养问题我是陕西西安

遗产继承人共5人,为配偶及4个子女。 1、其中3个子女放弃继承权,是否要签署放弃声明或是在遗产分配协议中注明分配情况,各方签署后公证生效。 2、配偶与未放弃继承权的1个子女分别继承遗产的35和25,考虑到房屋的不可分割性和使用的便利性,由配偶向未放弃继承权的1个子女支付对价,之后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是否合适。未放弃继承权的1个子女为二级智残,上述手续办理是否存在法律问题?用法定继承手续办理房屋过户还是要其他的东西?是否要交税? 3、由于未放弃继承权的1个子女为二级智残,无自理能力,其继承的现金遗产及房屋转让对价,以其现任监护人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供该子女日常生活,是否合适?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