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住房公积金 > 公司长期不给缴纳北京住房公积金金

公司长期不给缴纳北京住房公积金金

我想问一下,现在公司从6月份开始没有给缴纳公积金,但是发工资的时候又把个人应该缴纳的部分给扣掉了,不缴纳的理由是公司资金不足,请问如果我现在离职,有相关法律保护我可以要回没有缴纳的公积金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1、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要看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单位是否属于必须建立的单位范围;二是职工是否属于在职职工。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 2、你可以通过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具体方式如下:(1)、如果单位没有为全体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向单位营业地所在的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单位已经在管理部办了开户手续,那么应当向开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具体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你可以在网站公积金官方网站首页右侧“公积金网点一览表”中查找。(2)、你可以通过公积金官方网站“我要投诉”一栏留言投诉。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