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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于老公婚前申请的限价房房产分割我是北京

老公是北京本地人,北京户口。2009年申请到一套一居室限价房。(为了防止我和老公两个人收入加在一起导致收入超标8.8万,所以等老公申请到限价房之后我们才结婚的。)2009年当时这套登记在老公名下的限价房购房价格为42万元。老公出资15万元首付,我出资10万元首付,以老公名义公积金贷款17万元。我和老公2010年结婚,婚后一同还贷款。截止到2012年底,我和老公已经提前还清了所有贷款。 现在我要和老公离婚,这套限价房现在市值180万。如果离婚后这套限价房归老公所有,那么他应该补偿给我多少钱?我应该怎样主张,才会获得法律的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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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按照市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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