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本人是重庆

八二年的时候我父母单位分了一套福利房,但因房屋属于旧房危房不能买产权,购买使用权并签订了购房协议,在2000年单位集资建房时,单位要求员工必须退还福利房后才能入住集资房,并以下岗作为威胁,后来我父母迫于压力,退还了福利房,并把房产证交给了公司,公司也把购房钱退还给我们,但没有做房产过户。(备注:但还是有三家人没有上交房屋,至今还在使用)。 最近福利房危房改建,我们从其他渠道了解并且也向房管局查证得知,房屋产权还是我父母的名字,公司并没有过到户,现在父母已经退休,想把房子要回来,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胜诉几率大不?还有就是因为是单位福利房,我们在房管局查的时候显示的是部分产权,个人无法补办,要公司开证明,我父母之前去公司沟通过,公司不同意也跟公司闹僵,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处理,相同情况下我们家属院还有十几家都是这种情况,我们准备打官司,所以特意来咨询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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