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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在四川成都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样维权?

我于2016年5月份在中介公司定了一套30多平的二手房。当时我、中介、卖家在一起签订了一份由中介公司提供的三方协议,都按了手印、签了名。协议内容上有提到:8月4号前过完户,如果卖方或者买方违约承担房价10%赔偿款,我出10万帮卖方解压,这10万转为首付款等。6月份我按照中介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办理银行审批,然后就等中介消息,一直到7月底中介都没消息。后来我去中介公司询问,他们说卖方在申请银行解压的时候有一个2000多元的费用,卖方想让我出,我说合同里没有说明这一项所以不会出,就这样耗到了8月3号,卖方才同意去办理解压。解压当天我把10万块解压款打给卖方。按照流程接下来卖方要去办理注销抵押,我要预约房管局网签(郑州买二手房需要网签),结果网签预约到9月22号。我于9月6号向中介询问卖家注销抵押情况,中介又告诉我卖方现在不卖了,(因为这几个月郑州房价上涨的厉害)卖方要求我们再加钱或者赔偿我们10%房款。这前前后后折腾了我4个月了。房价上涨要远比这10%赔偿款多,而且我把10万也按时打给了卖方,这明显是耍无赖啊,我现在想走法律程序,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样维权?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叶俊 经纪人

    您这种情况是可以走司法程序的,但是您还是要好好研究一下签署的合同内容有没有约定其它的违约赔偿责任,有些会约定按照总房价的百分比赔偿或者定金的赔率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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