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经济纠纷

顾问你好,我在2010年年初租赁一座房子,房产权是邹城市工商局的,开始是出租给一位工商所的临时帮忙的工作人员,后又转租给我了,合同是一年的有效期,现在是工商局已经三年不要房租了,可是我一直都在交房租的,现在工商局回收房子,但是转租人让我交齐上半年的房租后必须搬出此房,我给他说交房租就不搬出,搬出就不交房租但他不愿意,现在我该怎么办,我是不是能够告他侵犯国有资产罪,如果能告的话得是什么流程的,谢谢,急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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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7 热心网友

    按合同约定办 这是可以收集证据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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