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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还是赠予? 我是浙江

。2007年5月我兄弟二人写了分家协议,按协议我分到一幢60年代未建造的老房,年久漏雨,现想重建,按当时协议约定兄弟二人任何一方分到老房,如要重建父母愿意帮助出资一部分资金。由于老房屋土地证所有人名字是我母亲,我又是非农户口,因此我写了一份补充协议,内容如下:甲方:张某、曹某(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张某、吴 某(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二00七年五月二日的分家协议,座落于衢江区太真乡王家山村东坞82号旧房屋二幢归甲方所有,现甲方准备将该旧房屋拆除重建。因分家后房产证未转户,在母亲(曾某)的名下。为分清所有权,日后减少纠纷,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分家时所取得的旧房屋拆除重建,重建时因产权证系在母亲名下,故以母亲名义建造,由甲方全权出资和全权负责建造,房屋建成完工后,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二、房屋新建后,父母亲居住在甲方或乙方家由父母亲自行选择,甲、乙方无权阻止。     三、以上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反悔,此协议一式叁份,甲、乙方各执壹份,父母亲壹份。     弟弟和弟媳对由上面“甲方全权出资和全权负责建造,房屋建成完工后,土地使用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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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父母自己决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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