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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如果动迁房房产证没我名字,我怎么主张自己的权益?

房子是爷爷奶奶建在农村的房子,父母离婚后再婚育有一子,后来拆迁,按户口簿上人头补偿,我家获得6人面积的安置房。不过,全程是父亲和他妻子操办,我没参与,我不知道房产证是否有我的名字。 之前父亲曾和我谈起过,弟弟还小,我现在独立工作了,希望我放弃家里的动迁房,当时,为避免冲突,我说现在谈这些还为时尚早,其实,我未来留在乡下的可能性并不大,在一定程度上,我也默认了不去争这个房子,只是心里会有些不舒服。 但现在父亲和他妻子,威逼,胁迫我,要我书面放弃,否则不能居住在家,这让我及其失望。尽管我并不想主动争这个房子,但是欲望和贪婪还是驱使着这些人到了这个地步。 鉴于此,已经不再可能回到阖家欢乐。我决定不再大度,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所有权。 问题如下: 1.我该从哪个切入点起诉? 2.如果房产证没我名字,他们的操作,是否违反法律及政策? 3.我是该主张自己的部分还是连爷爷奶奶去世留下的也一起主张?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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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首先要清楚,针对本案你是否有充分的证据,房本上是否有你的名字,房屋拆迁了,被拆迁安置人员中是否有你等等。 针对你的陈述,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如果房本上没有你的名字,你不属于被安置人员,他们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爷爷奶奶去世留下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鉴于你的情况比较复杂,不能完全一一说明,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来电,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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