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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浙江杭州 母亲和继父出资部分给继子买房,房产证是继子名字,但立了字据,说是借款,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前买房,继父和继子各出一半首付款。然后买房之日起2年的房贷是继父和继子一人一半还款。后来继子结婚后一人偿还房贷6个月后。继父承担下剩下所有的房贷,但是要立字据公证,说继父出资的首付款加贷款全是借给继子的,日后要偿还。所有,婚后妻子肯定是要和丈夫一起偿还这些借款。请问下,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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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7 热心网友

    这是可以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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