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 遗产分配

我父亲生前立下遗嘱:去世后 让住房由我和妻子继承,在世时的工资由我和妻子支配,去世后丧葬费,以及建国后老干部应该享受的二十个月的工资也由我和妻子领取支配。               我父亲去世后实际得到四十个月百分之六十的抚恤金和丧葬费等合计178000元。父亲殡葬费用花费35000元,由我和妻子承担,但没留票据。 现在我的两个哥哥要求平均分配178000元,但他们从没尽到赡养义务。我个人决定给两个哥哥每人30000元,但是他们不同意,坚决要求平均分,并要起诉我,我想知道 如果他们起诉我 结果会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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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按证据说话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如还有问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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