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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四川成都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这个是现行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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