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其他银行办理的有贷款,现在想用洛阳公积金购房,会不会有影响,贷款批不下来,无法办理?
全部1个回答
-
目前,我市按照住建部《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相关规定,执行认房又认贷的贷款政策,如果你名下已经有一套商业贷款住房,那么商贷还清后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就属于二套房贷款。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