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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交定金后发现该写字楼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可否要求退还定金?

我父亲在防城港偶遇一房屋代理公司。被他们带到一写字楼售楼处,几经忽悠签了约定购房合同(手写的,父亲并没有看见正式的销售合同)。回家后我们发现销售价高于均价百分之二十到五十(与其他楼层相比),并且虚报房租价格达百分之五十。另外该写字楼并未取得政府颁发的预售许可证。请问我们可否要求退还交给房屋代理公司的定金?另外,在网上我们也并未查到该公司具有房产代理的资格。请问我能否有更确切的途径查询该公司的资质?不具备房产代理资质的公司是否无权代理销售房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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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5 热心网友

    无预售许可证,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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