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纠纷——我于2008年离婚,和男方有一
我于2008年离婚,和男方有一套共同的房产,写的双方的名字,协议离婚时男方自愿将该房产给我。但是没有办理产权过户,自今写的还是两人的名字,离婚两年后,因男方经济纠纷,法院于2011年和2014年有两个查封,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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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 建议向法院提出保全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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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效。2、补偿请求权的产生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件:(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补偿请求权只适用于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2)夫妻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