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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产纠纷——我于2008年离婚,和男方有一

我于2008年离婚,和男方有一套共同的房产,写的双方的名字,协议离婚时男方自愿将该房产给我。但是没有办理产权过户,自今写的还是两人的名字,离婚两年后,因男方经济纠纷,法院于2011年和2014年有两个查封,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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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 建议向法院提出保全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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