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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屋所有权的问题,

父亲有一套单位房改房,打算过户给儿子。父亲2010年与其前妻离婚时,其妻离婚时出具放弃房屋所有权的承诺函,2016年由于父亲单位房屋将要拆迁,发现该证遗失,在办理新证过程中房产局告知,由于当时房改房由男方和女方共同工龄合并取得,此房为双方共有,父亲现在检查女方放弃房产声明时发现,该声明中女方故意写错放弃房屋的房码,而不是现在房屋的房号,请问我们应该如何证明女方对此房屋没有权力,可否直按过户给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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