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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积金贷款问题咨询

您好。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中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都需要填写吗?缴存基数和缴存额的单位都是元吧?2、我的单位区划调整前是市中区农业局,2013年区划调整后,市中区农业局和任城区农业局合并统一为任城区农业局了,现在单位公章也是任城区农业局了,不过我的公积金系统还显示为市中区农业局,我现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我的单位是不是该写任城区农业局,不能在写市中区农业局了?因为现在单位公章是任城区农业局,谢谢您的解答。祝您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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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几个问题回复如下:1.借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均需要填写,您可以向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咨询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查询后如实填写。2.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提供的单位盖章(单位名称),应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由于行政区域划分导致单位名称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请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到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单位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变更后应提供单位现有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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