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要过户房子,但“不动产登记处”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母证,但该证在开发商手里拒绝提供怎么办?
我的房子是由开发商购买安置用地的2块地皮建设起来的套房,共6层,每户一层。购买后所持证件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所有证。土地使用证所拥有的土地为每户分摊后的面积。先想卖房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处”要求提供土地使用证的“母证”但该证不在住户手中在开发商哪,开发商拒绝提供,导致房子不能交易。请问该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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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提供地的使用证的。 你好,建议好好沟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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