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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转移,不会导致不正常缴费吧。

我10月份换工作,11号离职,但是老公司为我缴纳了10月份的公积金,但是新单位谈得时候说也给我缴10月份的公积金,请问这种情况下,是不是10月份我就可以缴纳双份的公积金,或者程序上不允许,不会导致不正常缴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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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b 热心网友

    1、不可以,职工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正常缴存账户。 2、对于因单位原因造成住房公积金多缴或错缴,单位需以提取方式进行更正的情况,单位须事先向职工说明情况,告知职工本人,向管理部提供说明材料,管理部主任审核签字后,管理部人员方可按照提取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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