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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 丧夫后,财产分割问题

,我今年30,老公33,我女儿2周岁多,公婆不到60,老公去年查出严重肝硬化脾肿大,一直高费用吃药治疗,今年又查出肝癌,手术切除了肿瘤和脾脏,现在身体恢复较差,医生说只能这样,没别的方法,我们在江西一套房子,当初买时公婆付的首付,后面还贷还了2年多吧,我们拿了5万一次还清,之后又把房本名字改成了我和老公的名字,后来在山东夫妻名义又贷款买了一套(主贷款人是我,因我户籍在那边),每月还贷至今,我工资有限,每月要还贷,老公治疗期间还了十几万,还借了几万费用,没有任何存款,请问,如果老公哪天突然没了,想请问,关于财产会如何在我和孩子及公婆之间分割?(两套房子)如果老公要是留了遗嘱给公婆(比如说江西房子把他的那一半留给公婆),是合理的吗?那关于那接近40万债务的房子他们是不是也该承担一半呢?我是否有权利在老公不在后自行把江西房子卖掉,还款另一套房子,剩余一点钱养孩子用?公公每月有接近2千退休金,婆婆打工有收入,他们如果要孩子,我有胜算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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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4 热心网友

    这两套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有,债务也是共有的。 如有遗嘱,则你公婆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他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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