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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我想问下,本人与妻子2012年共同购买首套自主商品房,2014年开始还贷,现由本人利用公积金还贷,每月公积金的汇缴金额与应还房贷还差300元左右,这几年来差额部分都是有本人自己垫付的。现在妻子在私企上班,她单位也有缴纳公积金,像这种情况,我的妻子能否以还贷的名义提取其公积金账户的钱呢,需要哪些材料,及办理程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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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7 热心网友

    若您的配偶需进行提取,只能提取婚后参与还款部分,夫妻二人合计提取公积金不能超过年还贷本息额。具体内容请您登陆福州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个人业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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