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主买房人,在江西贷款买了套商品房,我是房屋共有人,我有如下疑问:1、请问在江西买房,也可以提取北京的住房公积金吗?
2、我老公单位没有住房公积金,所以没有主买房人的提取记录单,这种情况我还需要提供主买房人的提取记录单吗? 3、提供本人储蓄卡的账号是不是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账号?
全部1个回答
-
1、异地购房与在北京购房提取条件相同,具体请参阅公积金官方网站“提取”栏目内容。 2、如果主购房人没有住房公积金,配偶方提取公积金时,需要主购房人单位出具未建立公积金的证明或没有工作的证明,没有工作证明是由档案所在地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3、满足提取条件即可办理提取手续,与是否持有联名卡没有关系,你可以通过以下路径“公积金官方网站首页 - 主要业务 -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 - 提取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使用的银行卡或存折有哪些》查阅。并通过列表选择相应的银行账户作为提取账户来使用。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