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产网 > 西安房产问答 > 西安其他 > 西安法律纠纷 > 陕西西安 继承遗产的问题

陕西西安 继承遗产的问题

我父母都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父母生育了我们兄妹三人。财产都在大哥手上,两年了没有对我们交代一个字,我作为次子多问了几句,他说我太过分了,因我在外地工作,只能电话沟通,协商不成,2013年元旦我和妹妹一起专程回老家协商此事,可我大哥说父母跟他一起生活,遗产就应该全部是他的,跟我们没关系,不但不但如此两个侄女还把我和妹妹用恶毒的语言轰了出来。大哥还说;“咱家的事协商解决不了你走法律程序吧” 同年二月份我们向北京市,昌平区法院递交的起诉书,开了两次庭,上周五接到判决书,“上面说 我大哥和我父母共同生活,财产属于共有。也就是我父母的遗产的一半属于我大哥,另一半才属于遗产的分割部分,这样一来,我父母名下的14间房及现金约10万元。才给我和妹妹各一间北房。各一万左右现金。门过道及卫生间属于公用,四间南房属于后建,土地使用证上没有所以不属于遗产不予分割我大哥分得四间北房,两间东房和后建的,《四间南房》都判给了我大哥。说明一下,土地使用证是我母亲的名字,在这个使用证包含的范围内,有北房六间,东房三间《其中一间是大门过道》南房四间和一间卫生间共十四间。 我很不理解这样的判决心里很难受,去像谁去申诉,我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w****7 热心网友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在上诉期及时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