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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区房价上涨,无德房主违约,变态居间格式条款不让继续履行合同,我该怎么办?

最近我通过中介签定《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约定房款55万元,签定合同后支付5万定金给卖方,并作为第一部分房款。约定11月20日前我(买方)完成剩余房款的资金监管,同时房主应在11月20日前完成原房产的解押,并办法过户手续。合同签定当天,我(买方)支付了5万定金,2周后,房价大涨(约20万,目前已接近30万)。房主明确表示不能履行合同,要违约。按合同条款只能退我双倍定(10万)。这只相当于我得到5万的赔偿,我再买其它同类房子,将多支付15-20万的房款。合同格式条款不让我进一步要求赔偿。 合同格式条款关于违约责任有如下约定: “违约责任: 1)、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以致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则已付定金卖方不退还,而卖方有权将该房屋继续出售。卖方不再为此向买方、居间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2)、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以致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则卖方须返还双倍定金予买方,买方不再要求进一步赔偿或逼使卖方、居间方履行此台同。” 1、请问我还能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吗?我可以接受全款买房(原计划贷款的)。另外以上两条款我是不是可以主张“显失公平”来认定此条款无效。我搜集了当地约7家中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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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3 热心网友

    协商不成,建议起诉解决 起诉的同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也就是申请法院查封涉案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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