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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福建南平 男方原配去世后再婚,因集体拆迁,把和原配一起建造的房子拆迁改造建成后

男方原配去世后再婚,因集体拆迁,把和原配一起建造的房子拆迁改造建成后,过了近十年后把再婚妻子的名子添加到房产证上,现俩人又闹离婚,当时添加女方名子上去的时候,未经生原配的子女同意并签字自行添加上去,请问他们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原配子女的继承权,原配子女是否可以告她们,要怎么做。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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