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婚前购买一套商品房首付20%,剩余办理的是南平住房公积金贷16w与商业组合贷款18w,房子上是我和父母的名字,没有配偶的名字,现在结婚了,请问:1.能否每年提取配偶的公积金用于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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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每年提取的金额是夫妻双方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的还贷本息。你当时已经是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不能办理商转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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