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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终止存量房屋购房合同的问题

您好: 我与我爱人于2015年6月3日晚去业主家看房,并于6月4日在与业主、中介在我爱我家门店签署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业主和我们是甲方乙方,我爱我家是见证方(丙方)。 6月5日,我们与业主进行了沟通,表示不买这套房子了,并把情况电话通知了我爱我家。6月7日,我们与业主双方签订了解约协议,买方不再购买卖方房屋,卖方不再售卖房屋给买方,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并且在双方所持有的合同上写上了作废,也都签上了字。 协议签订后,我们与业主一起去我爱我家门店,告诉他们情况,希望三方都把合同拿出来,一起作废。但是我爱我家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阻拦,尤其是店长和另一名中介态度恶劣,各种威逼利诱,说你们双方达成一致没用,合同依旧有效,我爱我家还会继续跟进房屋买卖程序,中介费要照付;合同有效的话,业主的房子不能再出售给其他人,即使合同终止,业主的房子也只能在我爱我家成交。 我爱我家的这种行为,让我们和业主都无法接受,现在的问题是这样的: 1. 在6月4日签订的三方购房合同中,我爱我家作为见证方,在当事甲乙双方决定终止合同后,见证方阻拦。 2. 在我们和业主宣布终止合同后,中介还要执意继续执行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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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具体违约责任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中介有强行买卖行为,造成损失可以让中介赔偿 你好,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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