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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6年以拆旧盖新将原址土房盖了一栋一个单元五屋楼房,卖个几套房子有一套房屋为其在镇土地管理部办了手续我是不是可以请求法院以小产权不予受理驳回?

本人2006年以拆旧盖新将原址土房盖了一栋一个单元五屋楼房,卖个几套房子有一套房屋为其在镇土地管理部办了手续,是在我的总房产证上标记了该买房者姓名,。现在他与我打官司。我是不是可以请求法院以小产权不予受理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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