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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拆迁问题-家里2008年左右拆迁,由于拆迁置换的房子有2

家里2008年左右拆迁,由于拆迁置换的房子有2个门面,需要向村里支付24万的购房款,当是签订合同是分3年支付,每年支付8万,里面还有一个条款是:村里对所有拆迁户一视同仁,但第二年我发现与其他拆迁户的支付款存在较大差异,我同村里协商未果,村里拒绝证明“对所有拆迁户一视同仁”这一条款,因此余款至今未向村里支付,村里经过多次改组,剩下的人对此一问三不知,只知道催款,我该怎么办?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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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9 热心网友

    这是可以按照当地标准进行办理的 可以委托专业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其履行签订的协议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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