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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现在想再提取南平公积金用于还贷,为什么不可以

为了小孩上学,本人在省外买了一套房(在南平并没有房),并于当年提取了我们夫妇的公积金,可我现在想再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可告知不可以,除非满足两个条件,可我是单位转岗分流的,现在外地打工,显然无法满足那两个条件: 我想咨询的是1)我仅有这外地买的一套房,为什么不能让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况且我买房是出台新政之前,你这不是逼我上吊吗?因买房时我是算好用公积金还贷的;2)如果不能让我提取,那就意味着要逼我在南平再买房,那我如果在南平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算第几套房?如果是第一套,那可以接受,如果是按第二套房,那显然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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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热心网友

    (1)夫妻双方或一方的户籍在购房所在地;(2)夫妻一方的工作单位在购房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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