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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与媳妇离婚三年,是女方有外遇离婚,有一女孩监护权归我弟抚养。离婚时

没有写女方过错离婚,只是写感情不和!有一民房,二手的过不了户,民政局不给做财产分配,两人口头协议留给孩子,离婚后女方的母亲没地方住,我弟就让她们还住在一起!现在女方要复婚,我弟已经处对象了,不同意复婚!女方现在就要房子的钱4万分给她!麻烦您我们应该怎么办?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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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双方已经离婚三年了,财产权属已经固定,有证据证明双方约定属于孩子所有就归孩子所有,无法证明的,房屋属于名义上所有权人的,女方无权要求分割,您弟弟可以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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