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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广西南宁 无子女死亡人的房产问题

本人是死亡人员的侄女,我叔叔未婚无子女,且母亲90岁尚在世,还有兄弟姐妹和侄女侄子,叔叔有一处房子属于危房改造的房子,房子已拆,目前还未建成,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房子谁能继承?或者我们该如何处理该房子比较合适?单位的房改人员建议我们可以把未建成的房子兑现,由单位支付房款给我们,但是必须退回拆迁房屋时得到的补偿费给单位,这个合理吗?拆迁房屋时我叔叔尚在,我觉得对方要求我们退回拆迁房屋的费用不合理。请求给他们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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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9 热心网友

    是不合理的。 拆迁费和拆迁补偿的房子是你叔叔的遗产,由你奶奶一个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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