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提取记录单没分份额,在不变更的情况下,我能领我的北京住房公积金吗?
我2010年8月领证结婚,爱人在2003年购买的商品房,但她的提取记录单上份额没分出来,如果她的份额不分出来,利用现有的提取记录单,我申请领取我的住房公积金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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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购房,累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总房价款。但你双方各自的提取限额由你们双方自行决定。通常情况下,夫妻每人各50%,或者你也可以提高你的提取限额,例如你支取房价款的80%,那么相应的你爱人的支取限额就调整为20%。可以提供支取记录单原件和身份证通过你爱人的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限额变更手续。具体情况建议你爱人联系单位经办人核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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