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产网 > 郑州房产问答 > 河南郑州的 父亲单位的福利房,在我父母和我哥表示不要的情况下,我出全资买下了,去年我父亲病逝,我哥说他对此

河南郑州的 父亲单位的福利房,在我父母和我哥表示不要的情况下,我出全资买下了,去年我父亲病逝,我哥说他对此

父亲单位的福利房,在我父母和我哥表示不要的情况下,我出全资买下了,去年我父亲病逝,我哥说他对此房有继承权。我想在母亲在时给我写下遗嘱,属于我母亲的一半全归我所有,以减少我的损失,我母亲对我哥的行为也很生气,表示愿给我立下遗嘱,请问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这里要说明的是这套房子还没有房产证,如果是小产权的房子能写遗嘱吗?小产权房遗嘱怎样写才有效?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t****0 热心网友

      【遗产继承顺序法律知识】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q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