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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所有权归属问题

我家在十几年前用亲戚的名字批了块地盖了房子,当时所有手续费和盖房费用都是我家花的,土地使用证是亲戚的名字,现在亲戚找我家要房子,说是他的,请问这种情况房产到底应该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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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 热心网友

    按照现行的《婚姻法》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爷爷转移房产的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因为该房产是爷爷奶奶共同的财产。爷爷有权利处分属于自己的一部分房产,就是说房产过户的行为是部分有效的法律行为。现在房产既然已经过户,可以这样分析:1、奶奶当时默许了爷爷转让房产的行为,那么该行为属于赠与,行为有效,房产属于孙女的。2、奶奶一直不同意,爷爷采取其他手段把房产过户给孙女,这样侵犯了属于奶奶的那部分房产所有权,收益人孙女应当给予返还。把房产的一半价值以货币的形式返还给奶奶。孙女的父亲先于孙女死亡,孙女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过户行为在生前办理的,只能视为赠与。死后办理的,可以看作代位继承。所以至少孙女可以得到房产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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