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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家暴离婚-因为家暴所以决定离婚,但是我们现在居住的房

因为家暴所以决定离婚,但是我们现在居住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买房的钱是男方家里出的,房子水表和电表还有有线电视都是登记男方的名字,我想问如果起诉离婚我能分房子吗?孩子一直是我和我妈带着,之前男方因为孩子不听话还打过孩子把孩子打的眼睛和脸都肿了,孩子的抚养权是不是应该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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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如果房子是男方在你们婚前所买,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至于孩子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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