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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州我从某中介租的房子,合同是从2009年10月5日开始至2010年10月5日,由于当初租房的时候说有暖气,但是.

我从某中介租的房子,合同是从2009年10月5日开始至2010年10月5日,由于当初租房的时候说有暖气,但是事实上暖气根本不能供暖,需要自己烧煤才可以,所以需要退房,并且已经在11月底打电话给中介告知,当我在1月3日,去退房时,中介完全抵赖不退押金不说,就连扣除合同中所谓的违约金后,剩余的房租也不退(房租交到4月份)。面对寒冷的冬天,请问我该怎么办?难道钱少就可以不算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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