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在搬新住址之前如何更改产权人姓名
拆迁户在搬新住址之前如何更改产权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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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补偿的对象是什么人? 新《条例》明确被拆迁人为房屋的所有人,拆迁补偿的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因为使用人即承租人相对房屋出租人而言,是以支付租金而得到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而房屋的收益、处分权利仍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因此,新《条例》将租赁房屋的补偿主体确定为房屋所有权人。但房屋拆迁同时也会给承租人带来一定的损失和不便,因此,要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 原《条例》关于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对房屋使用人进行安置的原则,是在公有房屋为主体的情况下规定的,实践中因拆迁人不征求房屋所有人的意见,直接与房屋使用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一些城市实行的货币安置,将大部分补偿资金支付给房屋使用人,致使房屋所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引起房屋所有人诸多不满。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国房屋产权结构已从公房为主体转变为个人拥有住房为主体。而房屋的租赁关系是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在拆迁过程中是从属的法律关系,它的调整应当依据相关的民事法律,在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进行调整,而不应当由拆迁人在损害房屋所有人利益、未经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前提下自作主张调整。这是新修订的《条例》将被拆迁人定义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同时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的背景。 二、拆迁补偿有几种方式? 新《条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三、货币补偿的标准怎样定? 新《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原《条例》过多地考虑了“人”的因素,造成拆除同一标的物,因居住人口不一,而补偿标准不一,导致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之前大量迁入户口,加重了拆迁人的负担,也加重了投资成本,增加了旧城改造的难度。而新《条例》把补偿安置与户口分离,淡化人口因素,以房屋价值作为补偿安置的标准,既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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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妻子协议离婚,协议上写的有一处自管房,一间是我的,一间是我妻子的,但是产权人是我妻子的名字。该房产现已拆迁,我现在还享受着廉租...
答: 您好:根据《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政府令第197号)关于:“申请之日前5年内,因拆迁、离婚、继承、赔偿、还债、出售、赠予等原因,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已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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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的房子是当年下放回宁的拆迁安置房,但产权人是我奶奶,是否需要经过奶奶的其他子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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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时,户主是妈妈,产权人是妈妈和四个子女,利益如何分配
答: 一、货币补偿 1、市场评估价。 2、商品房交易均价。 3、重置价。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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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得到安置房2套,产权人是父亲。父亲承诺其中一套赠与儿子。在还不能办房产证的情况,其它人不能买卖
答: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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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是子女,房款来源是父母拆迁款加上子女带款够成,现在想把产权人变更到其父母名下和其他子女名下
答: 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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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父亲的是拆迁房屋的产权人,那回迁时可不可以写我的名字。——沈阳
答: 您好!回迁时只针对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如您想将该房屋的产权人变更为您的名字,可在回迁之后办更名。感谢您关注安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