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屋租赁纠纷-我有套房子出租并签了10年合同,现已过3年多
我有套房子出租并签了10年合同,现已过3年多,现在我不想出租想把房子出售,并愿按合同进行陪尝,但现在是承租人不愿意,电话不接,人也见到,房子她也是租上租,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全部1个回答
-
房屋租赁不影响房屋销售和转让,你可以直接转让房产,但新的房主需和你现在的承租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7年。
相关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签的名字为房东,而实际签约与联系人为房东的儿子,现产生纠纷,该如何起诉
答: 起诉对象应列租赁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产权人是父亲,则将父亲列为被告;如果产权人是儿子,应列儿子为被告。总之,应将租赁房屋的产权人列为被告。
-
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签的名字为房东,而实际签约与联系人为房东的儿子,现产生纠纷,该如何起诉
答: 起诉对象应列租赁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产权人是父亲,则将父亲列为被告;如果产权人是儿子,应列儿子为被告。总之,应将租赁房屋的产权人列为被告。
-
房屋租赁与买卖纠纷一间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合同已到期,但承租人还在使用房屋,出租人将房屋通过拍卖给了第三人,拍卖后,承
答: 租赁期内享有优先权。但是:〔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规定 租赁期间届满 , 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 , 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 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 但租赁期限为不定...
-
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签的名字为房东,而实际签约与联系人为房东的儿子,现产生纠纷,该如何起诉
答: 起诉对象应列租赁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产权人是父亲,则将父亲列为被告;如果产权人是儿子,应列儿子为被告。总之,应将租赁房屋的产权人列为被告。
-
帮忙!农村房屋租赁纠纷问题,合同未到期 出租方想提前收回,法院太黑了,补一点点钱,能强制执行吗?
-
房屋租赁与买卖纠纷一间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合同已到期,但承租人还在使用房屋,出租人将房屋通过拍卖给了第三人,拍卖后,承
答: 租赁期内享有优先权。但是:〔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规定 租赁期间届满 , 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 , 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 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 但租赁期限为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