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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律师,你好,我有一套房子在2013年中出租,当时是签定一年租期,期满后一直末再继签而继续租给同一承租

,你好,我有一套房子在2013年中出租,当时是签定一年租期,期满后一直末再继签而继续租给同一承租方至今,现在我想收此房,承租方不想搬,请问我该怎么做? 合同期早过了,且是说明到期,甲方就有权收回 。我是不是先出一份书面通知他, 给一定期限叫他搬走 。一般是走怎样的程序 ?如先怎样做,对方不肯,再找什么部门协调,再不肯,又试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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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你有权利随时解除合同。若对方不履行,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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